离婚后,怎么做,才能让对孩子的伤害少一点?

2016-02-16    次阅读        心乐土 > 案例 > 婚恋情感 > 婚前&婚后 > 离婚

问:我们在女儿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协议离婚了,现在我的女儿4岁了,因为我没有固定收入,女儿给了男方,由他的父母带我的女儿,从离婚以后每次去看孩子,男方家的人对我的态度像仇人一样,我很难受,但为了看女儿我忍着还是去,每次去孩子很高兴,我走得时候她哭得撕心裂肺的要跟我走,我很痛苦我没有能力抚养她,男方家也不给我,看着孩子每次对我依依不舍的样子我特别难受,经常这样朋友说对孩子不好,我已经两个月没有去看她了,快过年了,我该怎么办,应不应该去?我怎么做才能对孩子的伤害小一点!

心里咨询师解答:如果自己暂时还没有能力抚养女儿,就算是男方家给了你,你也是无能为力。所以建议你先要把自己照顾好,尽快的有能力有经济基础来照顾女儿的时候,再要她到自己身边才好。可以经常和女儿通电话或见面,减少对女儿幼小心灵的伤害。让她体味到母爱和父爱,体味到家庭的温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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